REACH附錄XVII高頻違規(guī)通報的項目有哪些?
產品上不同物料如何應對REACH附錄XVII?
歐盟REACH法規(guī)全稱為《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法規(guī)》,于2007年6月1日在歐盟正式實施,幾乎所有投放歐盟市場的產品都在REACH法規(guī)的管控范圍內。根據(jù)REACH法規(guī)第67條第1款規(guī)定:“物質、混合物或物品中含有附錄XVII中受限制物質時,若不能符合其限制要求,將不得投放市場”。因此企業(yè)不僅要關注產品中SVHC物質的含量情況,還需根據(jù)產品用途結合REACH法規(guī)附錄XVII中各項目的管控要求,明確產品對于REACH法規(guī)附錄XVII要求的合規(guī)性。
如企業(yè)還未了解到產品對于REACH法規(guī)附錄XVII的合規(guī)性,CTI華測檢測為您提供產品及原材料的REACH法規(guī)附錄XVII的測試服務,助力您從容應對REACH法規(guī)相關要求!
電子電器產品及其原材料。
項目 |
主要限制要求 |
常見用途 |
石棉纖維 |
禁止混合物、物品有意添加。 |
保溫隔熱材料 |
有機錫化合物 |
三取代有機錫化合物在2010年7月1日后,不得在任何物品或物品的部件中使用超過0.1%(以錫的重量計); 二丁基錫化合物(DBT)在2012年1月1日后,不得在混合物和物品(或物品的部件)中含量超過0.1%(以錫的重量計); 二辛基錫化合物(DOT)在2012年1月1日后,不得在物品(或物品的部件)使用含量超過0.1%(以錫重量計)。 |
作為熱穩(wěn)定劑、催化劑、殺蟲劑用于紡織品、木材、皮革、涂料等 |
鎳及其化合物 |
穿刺人體部位使用的配件,鎳的釋放率小于0.2 μg/cm2/周; 與皮膚有直接及長期接觸的制品中鎳的釋放率不得超過0.5 μg/cm2/周。 |
鍍層、合金 |
多環(huán)芳香烴PAH |
正常或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塑料或橡膠部件能長期或短期重復直接接觸人體皮膚或口腔的產品中,8種PAHs中的任何一種,含量不得超過1 mg/kg; 玩具,包括兒童運動器材和兒童用品,在正常或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塑料或橡膠部件能長期或短期重復直接接觸人體皮膚或口腔,如含有8種PAHs中的任何一種,含量不得超過0.5 mg/kg。 |
塑料、橡膠 |
鄰苯二甲酸酯 |
2020年7月7日起,物品中塑化材料中DEHP,DBP,BBP,DIBP單一種或四種加和濃度小于0.1%; 可入口的玩具和兒童護理用品上的增塑材料中,DINP+DIDP+DNOP≤0.1%。 |
作為增塑劑用于塑料材料等 |
富馬酸二甲酯(DMF) |
物品及其零部件中DMF的含量不得超過0.1mg/kg。 |
防霉劑 |
REACH法規(guī)限制清單物質檢測;
SVHC物質檢測;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SDS);
法規(guī)及企業(yè)應對培訓及咨詢服務。
擁有眾多先進儀器設備并通過CMA/CNAS資質認可,測試數(shù)據(jù)準確可靠,檢測報告具有國際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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