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統(tǒng)計,2024年前8個月,我國對東盟進出口商品4.5萬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10%,占我外貿總值的15.7%,其中出口2.69萬億元,增長13.1%,繼續(xù)成為我國第一大貿易伙伴、出口市場和進口來源地。隨著一帶一路的政策扶持和東南亞本身廣闊的市場前景,近幾年越來越多的化妝品品牌商也選擇走向東南亞,然而東盟國家對化妝品的法規(guī)和進口要求與國內不同,了解東盟的化妝品法規(guī)要求,能夠幫助我們規(guī)避風險,提高產品出口的效率。以下是東盟化妝品指令里通用的要求。
(以上數據源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化妝品的定義:
旨在與人體表面任何部位(表皮、毛發(fā)、指甲、口唇和外生殖器等)或接觸牙齒和口腔內黏膜接觸的任何物質或制劑,其專門或主要的目的是清潔、賦予香氣、改變外觀、保護、矯正人體異味使處于良好狀態(tài)。——東盟化妝品指令 ASEAN Cosmetic Directive (ACD)
化妝品的常見種類(非詳盡清單)
皮膚 (手、臉、腳等)用的護膚霜、乳液、化妝水、凝膠和油
面膜(化學換膚產品除外)
粉底(液體、膏狀、粉狀)
化妝粉、浴后爽身粉、衛(wèi)生粉等
香皂、除臭香皂等
香水、花露水和古龍水
沐浴和淋浴用品(鹽、泡沫、油、凝膠等)
脫毛劑
除臭和止汗劑
頭發(fā)用產品(染發(fā)、燙發(fā)、清潔、調理、造型等)
剃須產品(霜、泡沫、乳液等)
面部和眼部的化妝和卸妝產品
適用于唇部的產品
牙齒和口腔護理的產品
指甲護理和美化產品
私密處外用衛(wèi)生產品
日光浴產品
防曬產品
皮膚美白產品
抗皺產品
成分安全要求:
東盟化妝品指令采用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EC) No 1223/2009及其最新修訂案的化妝品成分清單+個別國家單獨要求,并每年不定期更新清單。
Annex II Part 1 化妝品禁用物質清單
Annex III – Part 1 化妝品限用物質清單
Annex III – Part 2 暫時允許使用的物質清單
Annex IV – Part 1 化妝品準用著色劑清單
Annex VI 化妝品準用防腐劑清單
Annex VII 化妝品準用防曬劑清單
成員國可以授權在其領土內使用未包含在允許物質清單中的其他物質,前提是需要滿足如下三個條件:
1、授權最長不得超過三年
2、成員國必須對其授權使用的物質或制劑生產的化妝品進行官方檢查
3、生產的化妝品必須帶有獨特的授權標志
標簽要求:
需要確?;瘖y品的標簽完全符合東盟化妝品標簽要求的情況下才能上市銷售,并且要求標簽上的信息應清晰可見,易懂。
產品外包裝標簽需包含如下內容:
a)、產品名稱和功能
b)、產品使用說明
c)、全成分列表
d)、生產國
e)、負責把產品投放到當地的公司或責任人的名稱和地址
f)、凈含量
g)、生產批號
h)、生產日期或保質期
i)、警示用語
注意:標簽內容以英語和/或官方語言和/或產品銷售地能理解的語言標注;a)、b)、e)、f)和i)的內容需以銷售國語言標注。
產品安全評估:
東盟化妝品指令(ACD)規(guī)定,投放市場的化妝品在正常或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使用時,不得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特別是考慮到產品的外觀、標簽、使用說明和處置警告聲明以及制造商或其授權代理人或負責將產品投放市場的任何其他人員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
產品信息文檔(PIF)
東盟化妝品指令(ACD)要求將產品投放市場的個人或公司保留一份產品信息文件,“根據本指令第6條,相關成員國的監(jiān)管機構可以在標簽上指定的地址隨時訪問”。
PIF需要包含如下資料:
a) 產品的定性和定量成分,如果是香精成分,則包括成分的名稱和代碼以及供應商的信息;
b) 原材料和成品的規(guī)格;
c) 符合東盟指南中規(guī)定的良好制造規(guī)范的制造方法;
d) 評估成品中成分的化學結構和暴露水平對人體健康的安全性;
e) 現有數據關于使用化妝品對人類健康產生的不良影響;
f) 提供化妝品功效宣稱的支撐數據用于證明產品功效;
化妝品污染物限值
東盟微生物限值
|
產品適用于3歲以下兒童,眼部區(qū)域和粘膜 |
其他產品 |
嗜氧微生物總數(細菌、酵母菌及霉菌) |
≤500 cfu/g or cfu/ml |
≤1000 cfu/g or cfu/ml |
銅綠假單胞菌 |
不得檢出/0.1g or 0.1ml 測試樣品 |
不得檢出/0.1g or 0.1ml 測試樣品 |
金黃色葡萄球菌 |
不得檢出/0.1g or 0.1ml 測試樣品 |
不得檢出/0.1g or 0.1ml 測試樣品 |
白色念珠菌 |
不得檢出/0.1g or 0.1ml 測試樣品 |
不得檢出/0.1g or 0.1ml 測試樣品 |
梭狀芽胞桿菌(含植物粗提物)(泰國要求) |
不得檢出/0.1g or 0.1ml 測試樣品 |
不得檢出/0.1g or 0.1ml 測試樣品 |
洋蔥伯克霍爾德菌(僅針對水性制劑)(馬來要求) |
不得檢出/0.1g or 0.1ml 測試樣品 |
不得檢出/0.1g or 0.1ml 測試樣品 |
注:這份列表不一定詳盡無遺,根據起始材料的性質和制造工藝,可能需要測試其他微生物。 |
重金屬最大限值
重金屬 |
限值 |
砷(As) |
3ppm |
鎘(Cd) |
5ppm |
鉛(Pb) |
20 ppm |
汞(Hg) |
1 ppm |
注:泰國鎘(Cd)的限值為3ppm。 |
微量雜質限值
微量雜質 |
限值 |
1,4-二噁烷(1,4 – Dioxane) |
25ppm(2020年6月19日生效) 10ppm(2023年6月19日生效) |
化妝品通報
化妝品制造商或進口商需要在產品進入東盟市場之前提交產品的通報請求。產品需分別向各進口成員國提交通報,每個成員國通報的有效期不同,需要在到期前更新產品通報。已上市的產品若配方或標簽等發(fā)生變化,需要及時更新相關通報信息,若產品不再銷往東盟市場,應及時取消產品通告。
CTI華測檢測可以為企業(yè)提供化妝品出口東盟一站式服務,包括但不局限于防腐挑戰(zhàn)試驗,污染物監(jiān)測,安全評估,標簽成分審核和通報服務,為企業(yè)出海保駕護航,歡迎垂詢!